“不僅火災造成的損失不賠,房屋租金也拖欠半年多了,對方還一直扯皮。”劉先生將自家位于順義區(qū)后沙峪鎮(zhèn)龍之灣嘉園的別墅出租給了香港演員周海媚,但去年9月房屋下沉花園突然起火,將部分配套建筑和電器燒毀后,周海媚搬離別墅至今未給劉先生一家造成的損失賠償。周海媚一方認為失火的是違章建筑,反而要求劉先生賠償。周海媚代理律師向北京晨報記者表示,目前雙方分歧較大,正在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。
一場大火 女星單方解約
昨天中午,北京晨報記者來到劉先生的別墅,門前還拉著警戒線,屋內(nèi)早已人去樓空。起火地點位于別墅后部的下沉花園,同側的樓體與窗戶也受大火影響出現(xiàn)破損。“好好的一棟房子成了這樣,誰看著不心疼啊!”劉先生向北京晨報記者表示,妻子何女士去年通過中介公司,將自家的別墅租給了香港演員周海媚,沒想到剛過幾個月,也就是去年9月21日就發(fā)生了火災。“租了兩年,著火以后周海媚就搬走了,到現(xiàn)在不僅不交房租,也不提賠償?shù)氖聝海炊覀兘o她賠償,這不是無理取鬧嗎?”
隨后劉先生向北京晨報記者展示了租賃合同,上面寫明租賃期限自2013年7月5日至2015年7月4日,租金按“押一付六”方式,最后附有周海媚的簽名。“除了第一筆租金,到現(xiàn)在一分錢沒給,欠了十幾萬元了。”劉先生稱,事后曾與周海媚通過電話協(xié)商解決,但對方稱已交由律師處理,不再接聽劉先生的電話。
火災發(fā)生四天后,劉先生的妻子何女士收到一封周海媚方發(fā)來的律師函,寫明周海媚出于宜居和安全考量,已于當日搬離,并要求于2013年9月20日單方解除合同,但被劉先生一方拒絕。
雙方都索賠 互相指責
昨天晚些時候,北京晨報記者聯(lián)系到周海媚的代理律師李先生,他在電話中表示,經(jīng)他調(diào)查起火地點屬“違章建筑”,且起火原因與周海媚無關,是線路老化導致,因此提出解除合同。“火災也給周海媚個人造成了經(jīng)濟損失,我們要求退還押金和剩余房租,并對周海媚的損失進行賠償。”對于其他更多細節(jié),李先生稱不便透露。
北京晨報記者向小區(qū)物業(yè)求證,負責人黃先生稱起火地點并非“違建”,屬于開發(fā)商建房時的配套建筑。劉先生也反駁稱:“據(jù)我了解,起火是因為電器使用不當造成的,根本不是線路老化。”他稱,作為一名公眾人物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,而不是一味“賴皮”。